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中文名稱:濟南大學物理科學院技術學院校友分會,英文名稱:Alumni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Of Jinan in school of physics technology,是由濟南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校友自愿組成的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本章程所指濟南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為:濟南大學理學院、濟南大學物理學院、濟南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原濟南聯合大學物理系(及其前身各學校物理相關專業)等。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加強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校友與母院、校友之間的聯系,增進校友間的友誼,搭建母院與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校友間的團結合作平臺,發揚濟南大學的優良傳統,為母院的發展,為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三條 本會活動接受濟南大學校友會的指導。
第四條 本會辦公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濟南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辦公室,本會網址:http://www.xyjws.com。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
(一)加強校友間、校友與母院的聯系和交流;
(二)促進校友為國家建設和母院的發展作貢獻;
(三)組織聯誼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凡在濟南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學習和工作過的校友,擁護本會章程,自愿參加者,均可申請參加本會。
第七條 非濟南大學校友,而對濟南大學的建設和發展,及本會的建設與發展做出較大貢獻者,經本會理事會研究通過,可接納為本會名譽會員。
第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條 會員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如有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本會秘書處秘書。
第十一條 會員要嚴格遵守本會章程,自覺維護本會名譽。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半年。
第十五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3年。歷任會長均為本會名譽會長。
第二十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一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收取會費;
(二)接受合法捐贈;
(三)滋息;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條 本會按照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四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五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接受會員大會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 本會換屆之前必須將財務情況向會員公布。
第二十八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實施。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終止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濟南大學校友會秘書處審查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全部捐贈給濟南大學校友會。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2013年12月28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